近日,教育厅、财政厅联合印发《关于实施新时代中小学省级学科领军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》,自2023年起,拟每年遴选一批中小学学科教师进行两年周期培养,到2035年培养造就5000余名省级中小学学科领军教师,培养打造“头雁”领飞、“群雁”齐追、“雏雁”培优的基础教育人才发展雁阵格局。
一是坚持思想引领,分期分批培养卓越师资。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,按市(州)、学科、年度拟制2023-2035年学员批次遴选培养计划,覆盖学前到高中中小学所有学段学科,每年设置4-5个学科领军教师培训班,培养学科教师400-500名。同时,重点围绕思想政治、音乐、体育、美术、科学、劳动教育(综合实践)、心理健康等学科分批设置专门培训班,有效落实和凸显特殊重点学科领军教师培养工作。
二是优化培养策略,精细管理提升工作质效。面向中小学校和教师发展(科研)机构教师(教研员),按年度择优遴选培养对象,量身定制培训方案,建立培养数据库。按周期批次择优确定全国知名高校、教科研机构、社会团体、行业协会等为培训基地,为每位学员在优质院校和发达地区优质中小学、省级以上名师中选聘理论和实践“双导师”,全程进行专业引领和业务指导。综合采用理论讲授、问题诊断、论坛交流、课题协同、跟岗浸润、访学研修等多种方式加强培养。
三是完善工作机制,综合保障助力计划实施。联合北京大学、清华大学、北京师范大学等综合性大学、高水平师范院校等作为培养基地,依托省内外优质中小学、教师发展机构等作为实践基地协同培养。鼓励各市(州)参照省级做法,实施本级学科领军教师培养计划,建立健全省、市、县三级培养体系。对入选培养计划的学员教育科研课题申报予以倾斜支持,将学科领军教师培养纳入教师国培、省培项目统筹,培养情况作为教师职级、职务晋升、职称评定、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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