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四川省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基本条件(试行)》政策解读

一、制定印发《基本条件》的背景是什么?

2018年,党中央、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提出,全面提高职业院校教师质量,建设一支高素质“双师型”的教师队伍。2019年,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《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》,强调要建设分层分类的教师专业标准体系,突出“双师型”导向的教师考核评价改革,制定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标准,推动教师聘用管理过程科学化。2022年,教育部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做好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》,公布了国家《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基本标准(试行)》,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,参照制定本级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条件、实施办法。

二、《基本条件》包含哪些主要内容?

《基本条件》分总则、基本条件、中等职业学校“双师型”教师申报条件、高等职业学校“双师型”教师申报条件、附则等五个章节,按照不低于教育部标准条件,适度细化有关要求的原则提出17条措施,对初级、中级、高级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的基本条件、知识能力、教学教研、实践操作、技能资格等提出要求,推进我省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。

三、《基本条件》的政策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是怎样的?

本条件主要适用于我省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(含实习指导教师)。公共课教师、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,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,以及其他依法开展职业学校教育的机构中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,校企合作中承担学校专业课教学任务的兼职教师,在符合条件下可参照实施。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2年。

相关阅读: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《四川省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基本条件(试行)》的通知

本文转载至四川省教育厅 ,不代表涅牛职教网观点,原文出处:https://edu.sc.gov.cn/scedu/c100503/xwzx_list.shtml

(0)
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
涅牛 职教网的头像涅牛 职教网涅牛网人
上一篇 2024-02-24 8:37 下午
下一篇 2023-09-19

相关推荐

合作邮箱:leo@belion.cn

内容纠错:QQ635072737